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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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才機關(單位) |
屏東縣政府教育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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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員區分 |
■臨時人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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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職等 |
月支薪資23,8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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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稱 |
臨時人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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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額 |
正取:1名、備取1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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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 |
不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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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地點 |
屏東縣政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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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期間 |
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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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條件 |
一、學歷:高中(職)以上。 二、熟悉WORD、EXCEL操作。 三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、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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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項目 |
1. 擔任教育處登記桌工作。 2. 協辦教育處事務性工作。 3.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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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地址 |
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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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具文件及聯絡方式 |
一、 意者請檢具報名表、照片、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最高學歷、經歷、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於109年7月27日前郵寄(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,逕寄屏東縣政府教育處收(地址:900屏東市自由路527號,聯絡電話:08-7320415轉分機3691,聯絡人:潘席琳),信封上加註應徵屏東縣政府教育處臨時人員。 二、 甄選方式:參加甄選人員依資格審查成績排序,必要時須經面試。辦理面試時,將另行通知符合資格者,面試之時間及地點,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。 三、 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、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,恕均不另行通知。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,惟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,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,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;如未附回郵信封者,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。 【甄選簡章請連結屏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s://www.ptc.edu.tw/詳閱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