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
一、依據本府110年3月15日屏府教體字第11030143200號函續辦。
二、競賽規程變更部分如下:
(一)第八點第(二)項,丁組每隊出場人數為12人,正選選手12人,候補選手2人,領隊1名(校長),管理1名,指導老師至多2名。
(二)第八點第(九)項,賽前說明及抽籤會議訂於110年5月4日(星期二)下午2時,假信義國小3樓視聽教室辦理,本府同意各校出席人員1名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。
(三)第十一點,固定隊形均為「4列正面」。
(四)第十一點第(五)項,比賽動作以教育部頒布之第二代新式健身操規定動作為主:
1.教育部體育署國小健身操教材1至3年級(第一階段) 網址:https://www.sa.gov.tw/PageContent?n=1194。
2.教育部體育署國小健身操教材4至6年級(第二階段)網址:https://www.sa.gov.tw/PageContent?n=1193。
三、檢附修正後之競賽規程1份(如附件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