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公告
公告編號:B110001487
發布日期:110 年 6 月 15 日
本公告指定特定學校簽收
轉知-本府社會處辦理「屏東縣政府志願服務20周年系列活動 『志工20』佳句徵選」,請各校鼓勵所屬志工踴躍報名參加

內容

一、依據本府110年6月8日屏府社政字第11021689100號函辦理。

二、「安居樂業有志同-幸福屏東共願行」為響應志願服務法立法20年,並以人人是志工的策略,實踐我志工我驕傲,推廣參與志願服務的好處多多之理念,邀請志工人將創意巧思融入志願服務題材中,推廣助人為樂、祥和互助理念,增進社會大眾對志願服務的認知與態度,進而喚起助人為樂的精神。

三、報名資格
(一)不限年齡皆可參加,每人限一件作品。
(二)作品必須尚未發表,且不得抄襲他人作品。若涉及抄襲、侵害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情事,經查證屬實,將取消資格,並由投稿者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
四、報名程序
(一)收件起迄日期:110年6月15日至8月31日,逾期恕不受理
(二)收件方式:
1.郵寄:屏東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(屏東市公德一街17號),請於信封註明參加「志工20」佳句徵選比賽
2.E-mail:報名表傳送電子信箱t7860.ptc@msa.hinet.net,請於主旨註明參加「志工20佳句徵選比賽

五、徵選主題與範圍:以「志願服務20周年」、「志工」、「服務奉獻」、「多元志工服務」等,舉凡與志願服務相關之佳句,內容不超過20字。

六、獎勵辦法:  
特優1名:禮券5,000元、奬狀一紙。

優等3名:禮券2,000元、奬狀一紙。

佳作10名:禮券500元、奬狀一紙。

七、徵選辦法如附檔;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屏東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鍾先生(08-7379716) 或E-MAIL 至t7860.ptc@msa.hinet.net 。

 

 

附件

 志工佳句徵選.zip(332.4KB)
公告期間: 110 年 6 月 15 日 ~ 110 年 9 月 3 日
承辦人員:終身教育科 鄭瑋真
聯絡電話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