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
代理教師缺額(所需科別、人數及聘約期限、薪資)
一、科別:
(一)國小一般編制內專長代理教師(每週20節課,以教授本校一至六年級藝術人文課程(視覺藝術)為主,課務與協助行政職務由學校依照其專長排課。)
(二)國小一般編制內代理教師,代理班級導師及其他領域課程,課務與協助行政職務由學校依照其專長排課)
二、聘期:以110年8月23日起聘至111年7月1日止。
三、另依據本校110學年度課表排定,自110學年度第一次上課日起至課程結束日為止,若未來教育部無此經費補助,學校可終止聘用。
四、正取:
(一) 一般編制內專長代理教師一名。
(二) 一般編制內代理教師三名。
五、備取:若干名。
六、正取者未於錄取公告限期內完成報到者取消其錄取資格,由備取者遞補,不得異議。
七、薪資:每月薪資依相關規定敘薪(含年終獎金、勞健保、勞退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