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
一、依據財團法人聯合營建發展基金會109年11月2日聯營字第1090000159號函辦理。
二 、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,同意參與人員公(差)假登記,如有課務須自理:
(一)上課日期:109年12月18號(週五)9:00~12:00;13:00~16:00。
(二)上課地點: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城中區推廣大樓 CE22教室(校址:屏東市信義路151號)。
三、課程概要:採購法實施之後,機關辦理採購,自編列預算及提出需求書,至招標文件公告,歷經開標、審標、決標、履約管理、驗收及結算過程常有疑義,與廠商之間亦常產生爭議。有鑑於此,本課程針對採購各階段作業流程及工程採購常見爭議處理,提供系列性完整論述與解析。
本課程共列17單元,除引用採購法相關文件外,針對大家最疑惑難解的GPL26(材料技術規格)、GPL37(投標廠商資格)如何訂定,才不會不當限制競爭?以及工程流標、廢標後,重新發包要注意哪些,才不會違反採購法?至於採購法內提醒我們哪些要公開,才不會被質疑黑箱作業?哪些要保密,才不會因洩密罪而被約談?其時間點何在?亦多所著墨,當然亦有採購各階段作業實施上之推論與解析,其對大家於繁忙的業務上,能做為機關與廠商間彼此遵循的依據,進而提升採購效率,避免觸法或延宕時效。
四、檢附旨揭研習計畫一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