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
一、本縣113學年度教師縣內介聘作業方式,除原住民族教師介聘、原住民族語或客語教師介聘及超額教師介聘為現場選填志願學校外,其餘介聘採以電腦系統作業方式辦理。
二、申請旨揭介聘作業之教師請於113年6月1日上午6時至6月6日中午12時上網登錄資料(網址:https://tch192.twrecruit.com.tw/em-ptx),並於6月6日以前依規定檢具相關表件(證明文件應檢附正本及影本各1份,正本學校審核後發還)向服務學校提出申請。
三、服務學校應於113年6月7日前召開教評會審查,並於113年6月11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,下午1時30分至4時止,由人事人員統一將申請人資料(已核章之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,證明文件影本每頁請加蓋『與正本相符』章、申請人章及人事主管職章)及屏東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本縣他校服務人員名冊、屏東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超額教師名單送至大同高中辦理積分審查,逾時不予受理。
四、屏東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本縣他校申請表,請各校教師自行影印使用(以A3規格),並請依注意事項規定辦理。
五、依據本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本縣他校服務注意事項規定,超額教師介聘準用縣內介聘申請表及積分採計核給標準辦理。
六、各校請於113年6月17日前函送超額教師確定名單報府,俾憑辦理後續超額介聘事宜。
七、113年7月3日上午10時假大同高中辦理超額教師介聘、原住民族教師介聘及原住民族語或客語教師介聘作業,申請人如未能親自參加者,得寫委託書,由受託人攜帶申請人及本人身分證件準時到現場參加作業,否則一律視為棄權。另經唱名三次未到者,亦視為棄權。超額教師未申請超額介聘或棄權者,本府逕行辦理介聘,事後不得異議。
八、縣內介聘系統於113年7月4日起至113年7月5日中午12時開放填報志願,請欲申請介聘(不含原住民族教師介聘、原住民族語或客語教師介聘及超額教師介聘)教師自行上網(https://tch192.twrecruit.com.tw/em-ptx)選填志願學校。
九、113年7月9日辦理縣內介聘電腦作業,當日下午6時前公告介聘結果於縣內介聘網站及教育處網站。
十、凡介聘成功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介聘結果。超額介聘成功之教師得再參加縣內介聘作業,經達成介聘後其積分不得保留。
十一、參加超額教師介聘、原住民族教師介聘及原住民族語或客語教師介聘者是日以公假登記。
附件
1130516縣內介聘通知函.pdf(377.4KB)
1130516超額介聘通知函.pdf(231.4KB)
113國中介聘相關表件.zip(347.5KB) 以上附件含有 PDF 格式之檔案,請先安裝 Acrobat Reader。此為免費軟體,可至 Adobe 官方網站下載。